老人有多个子女但其中一个已故,是否有赡养义

孙子女在有负担能力且父母已故时,有赡养义务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孙子女、外孙子女在特定条件下需赡养老人。若不及时履行,老人可能面临生活无依的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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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此问题需考虑孙子女的负担能力和父母存亡。有负担能力且父母已故,则须承担赡养义务;若父母尚在或无力负担,则无直接义务,但可协商协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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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子女赡养义务视情况定。1.有负担能力且父母已故,必须赡养,确保老人生活无忧。2.父母尚在或孙子女无力负担,无直接义务,但可自愿协助或家庭协商分担。3.特殊情况如老人无其他子女且生活困难,孙子女应考虑道德责任,尽力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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